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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5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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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羊传.襄公五年》:“取后于莒也。其取后手莒奈何?莒女有为鄫夫人者,盖欲立其出也。”说明莒国曾经嫁过女儿给鄫国。

《左传.昭公四年》“徐子,吴出也。”说明徐国的国君章禹的母亲是吴国人。

这些例子都说明,这些中等国家通过联姻的方式紧密的联合在了一起。

新问题3:“非礼”行为频繁出现、婚姻新习俗陆续产生

大家不要瞎想,此“非礼”非彼非礼。

我所说的“非礼”是指出现在东周婚姻中的违反婚姻礼仪的行为。

西周时出现了《仪礼》一书,传说是周公旦所做,《仪礼》的第二篇叫做《昏礼》,昏即婚字,这是最早记录婚姻礼节的书籍。

《仪礼.昏义》中记述男女婚姻要经过诸如纳彩、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等礼节。但是对于这些礼节,东周的大部分人并不在乎,所以“非礼”的现象越来越多。

《列女传.召南申女》中就讲到申国有个女子因为夫家彩礼不齐备,而拒绝出嫁。申女夫家的行为就是违反了《仪礼》中所说的“纳彩”。

《左传.隐公八年》上说郑公子忽求婚“先配而后祖”,也就是先结婚而后告祭祖庙,这就违反了“请期”的礼仪规定。

《左传.桓公三年》中记载,齐襄公送文姜出嫁,其实就违反了亲迎的礼仪。

《左传》记载说:“齐侯送姜氏,非礼也。”当时的礼仪是这样的,一个诸侯国的公主嫁给同等爵位的国家,如果是君主的姐妹出嫁由上卿送嫁,君主的女儿出嫁,由下卿送嫁。即便是与周天子的婚姻也只是由三卿同时送嫁,断无君主亲自送嫁的礼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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