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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案 烈焰悲情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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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四

“没想到啊,没想到,你们竟然连这都能发现。”此时的耿天仇坐在老虎凳上摇了摇头说道。

“咱也不卖关子了,你也是受过法律处理的人,说说吧!”明哥一脸轻松。

“反正这辈子也到头了,我索性就来个痛快的,说完了,我今晚还能在看守所睡个好觉!”耿天仇满不在乎地说道。

“嗯,回头我跟看守所的人说说,给你安排个人少的房间。”

“谢谢警官!”

“你可以开始说了!”

耿天仇问我要了一支烟卷,咬在嘴里吸了一口,很爽快地说道:“我跟廖光永是在看守所认识的,我俩关一个号房,他比我要早进去几个月。那时候不管是谁,去看守所都要‘过号子’。”

他嘴里的“过号子”是黑话,在这里解释一下。在我们这里,看守所的监室,也叫号房,过号子是以前号房里曾出现过的陋习。每个因为犯罪进入号房的嫌疑人,头天晚上就要让号子里的所有人挨个打一遍,你只有被打过之后,才有资格跟号房里的其他人和谐相处。

那时候,凡是被抓住的嫌疑人都称自己是落难之人,他们自发地用这种方式来警醒自己,这在当时也是每个嫌疑人必须经历的过程。但这种陋习跟我们国家的法治观念完全背道而驰,所以现在的监区,不可能会出现这种情况。

耿天仇的供述声,让我回过神来。

“我是因为伤害罪被送进去的,当时我自己的身上也有伤,如果当晚要过号子,我肯定扛不住,最后是廖光永帮我出的头,自从那次以后,我们两个就成了哥们。没过多久,我们两个的判决都下来了,他被判了八年,我被判了五年半,说来我俩还真有缘,不但被分在了一个监狱,还被分到了一个宿舍,因为有之前的那层关系在,这五年多,我们处得像亲兄弟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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