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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九章 爱踢球的汉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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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毅花了一个晚上的时间把具体规则给做了出来,然后又写了一份,还特意附上了足球的大致做法,派人给太史慈送了去,让他同步执行。

他在前世看小说的时候见过,说古代蹴鞠是用猪尿泡充气加上蒙皮缝制。

刘毅认为这个思路肯定是对的,至于做出来的质量那不能保证了,只能通过不断改进来解决,毕竟具体如何做他也是不会的。

他在为自己将足球运动引入军事训练而洋洋自得,以为肯定能引得太史慈的一番赞叹。

刘毅不知道,其实这是他自己孤陋寡闻。

他穿越过来之后不是在军中,就是在忙于政务,接收的记忆碎片里面也对于蹴鞠也只是寥寥数句,让他知道了蹴鞠现在已有,而不是他误以为的唐代才出现。

他没主动表现出来这个爱好,自然不会有手下跑过来说,“明廷,来蹴鞠不?”

所以他对这项运动根本就没有一个明确的概念。

在汉代,蹴鞠哪里是已经出现这么简单?

完全可以说是风靡!

下到平民百姓,上至皇宫贵族,都喜欢这项运动。

举几个简单的例子。

刘邦当了皇帝之后,把父亲刘太公接到长安城的未央宫养老,吃穿用度极尽豪华,终日看歌舞伎乐,但他却并不满意,终日闷闷不乐。

原来刘太公自幼生活在城市下层,接近凡夫走卒、屠狗杀牛之辈,工作之余的娱乐活动离不开斗鸡、蹴鞠。

于是,刘邦就下了一道圣旨,在长安城东百里之处,仿照原来沛县丰邑的规模,造起了一座新城,把原来丰邑的居民全部迁住到新城,刘太公和刘温也迁住到那里。又开始“斗鸡、蹴鞠为欢”,这才心满意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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