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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打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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戈叔的药很有效,李清婉在床上休养了半个月,脚上的伤就已经退了痂,额头上的痂虽然还没有退,但是已经没有眩晕的现象了。

这段时间,她对这对半隐居的母子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

老妇人姓余,年逾六十,当年是随父母逃难至此的,把她嫁给一个常年进山打猎的猎户,后来父母去世了,丈夫也在一次进山打猎后再也没有回来,只留她一个人孤零零的生活在山下,靠采食山菜野果维生。

大约是十年前,她进山摘野果的时候捡到了身受重伤浑身是血的戈叔,余氏把受伤的戈叔带回家悉心照顾,戈叔昏迷了三天三夜才醒过来,醒过来之后就不会说话了。

等戈叔完全康复之后,就认了余氏做干娘,两个人相依为命一直到现在。

至于戈叔的名字,据余氏讲,当初戈叔伤愈之后,苦于不能说话无法和余氏交流,就拿出余氏发现他时在他身边放置的一支戈,对着余氏比比划划,余氏以为他想要告诉她他叫戈,于是余氏就一直称呼戈叔为戈郎。

至于戈叔要表达的是不是这个含义,现在也就只有戈叔自己知道了。

天刚微亮,李清婉就起来了,在床上躺了半个月,浑身都要生锈了。

已经是十一月份了,天气渐渐转冷,早上起来只在里衣外面穿一件外衫还是能感觉到凉意。深深的呼吸一口山间的清新空气,伸了伸懒腰,李清婉觉得自己又生龙活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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