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谋害亲夫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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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同治年间,山腰有一个“状元”叫庄三。这“状元”不是皇帝钦点的科举头名,而是他善写状纸为民伸冤,乡人在他成为闽南的名讼师后对他的美称。庄三因此得罪了处处想徇私枉法的县官,县官视他如眼中钉、肉中刺,一心想陷害他,除掉他。于是罗织了一大堆“莫须有”的罪名,一天带一队兵马前去乡里逮捕庄三。士兵们把庄三的房子团团围住,只等县官一声令下就冲进去。庄三一看情势不妙,赶紧换上一条妻子的红裤,头罩铁锅,一手扶锅,一手拿锄头,边走出来边学着女人的声调哭骂说:“没主没户的庄三哇,你害得家里这么惨……”围剿的士兵以为是出来扒锅灰的女人,就任他出去了。县官捉不到庄三,后来就把他的亲戚朋友全抓走了。庄三一怒之下,跑到福州去告状。哪知福州知府听信县官的话,他反被关进了死牢。

死牢的隔壁关着一个女犯人,整日哭哭啼啼,大喊冤枉。庄三了解冤情后非常同情她。原来女犯人的丈夫是个教书先生,长期在外教书,每年冬至才拿钱回来与家人团聚。今年冬至丈夫却没有回来,害得她整夜睡不稳。第二日清早,婆婆突然问起她丈夫回来后到哪里去了,她觉得莫名其妙。婆婆霎时沉下脸来,指着靠在房门口的一把雨伞,责问:“哼哼,没来?这把雨伞不是他昨夜回来时带的吗?”她一看:奇了,这把雨伞确实是丈夫平时随身带的,难道他昨夜真的回来过?但他并没有进房,究竟会到哪里去了?婆婆不由分说,扯着她到府衙去。哪知知府只凭一把雨伞为证,就将她屈打成招,定了“与人通奸,害死亲夫”的罪名,将她投入死牢,等待下个月即秋后处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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