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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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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颂祺听出他的意思。在B市,因为身处佛寺的缘故,她没怎么化妆,而且按林斯年的要求着装,所以小镇上两人碰到时,她是牛仔、T恤加马尾的标配,整个一青春活力的女大学生(前提是如果没有看到她和一个小屁孩抢肉吃的场面的话,那就完美了)。

“我也差点没认出你来。”方颂祺皮笑肉不笑,绕开他继续走。

“翁小姐——”

“别叫我小姐,你还牛郎呢。”她也并非每种场合都会纠正“小姐”的叫法,只在某些情绪点之下异常敏感。比如现在。

沈烨霎时窘了一下,“不好意思。那我该叫你……‘翠花’?”

“……”方颂祺即刻因为这个土气的称呼停下脚步——早知道两人还会再见面,她当时就不该一时冲动报了这个名号,虽然不是她的真名,但喊的对象是她,如何能忍?

他的口吻听起来是在试探性地征询她的意见,然而当她扭头看他时,正捕捉到他的笑意,才发现他是在故意用这个称呼逗她。

对,逗她。

他跟这家伙有熟到能开玩笑逗对方的地步吗?

自然没有。

于是方颂祺眯了眯眼,不留情面地嘲讽:“这种过时的把妹手段,真不符合你帅哥的身份。”

“你不要误会。”沈烨有些无奈,“只是先前在医院门口你撞到我时,看起来有点不太好。”

边解释,他摊开手掌的那截断了的鞋跟。

方颂祺瞥向他掌心的“证据”,沈烨则瞥向她的脚。打量出来她是怎么做的处理后,他禁不住露出一抹赞赏的笑,却是在收回目光的时候,扫见她手肘上有一小块擦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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