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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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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准确统计,此案共逮捕儒生(其中包括为嬴政谋求肉体永生而不见成效的方士)460余人,经审判,全部有罪,罪名是“惑众”,判处“坑杀”。

什么是“坑杀”呢?按咱们老百姓地说法就是活埋。从种种迹向表明,秦帝国对这种无公害、无污染、杀埋一体化的绿色死刑那是相当地偏好而且经验丰富。相较48年之前(公元前260年),秦国的武安君白起在长平(山西高平)坑杀赵国降卒四十万人的壮举。坑这460个可怜的儒生方士实在只能算做是小场面、小节目。

嬴政常常会十分郁闷。为什么这些愚蠢的知识分子(愚儒)就不能理解,当前正在建立的是一个前所未有的帝国,他设计推行每一项政治举措(创立郡县、废除封建)都针对时变,放眼长远(为万世法),难道那些已经被大秦铁骑踏碎了的六国的法令才是尽善尽美,不可更改?经过思索,嬴政得出结论:社会上的学术思潮太过泛滥导致冲击现行法令(私学而相与非法教,人闻令下,则各以其学议之)。这真是知识越多越反动。

怎么办?革文化的命!

嬴政果断地采用了他的智囊、助手,丞相李斯的建议,挥动政治大棒,下令全国“焚书”:史书类凡不是秦史的一律烧毁;胆敢两个人以上谈论诗书的,杀头;胆敢借言古例非议时代的,灭族;令下之日起三十日内凡家有违例书目而不交出焚毁的,在脸上刺字,发往边境充当苦力筑城。而医药卜筮种树之书不在焚毁书目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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