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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1-1-1 22:33:00

顾诚《南明史》读书笔记

本读书笔记中,明朝所有正式在位的皇帝均以其最后庙号代称,其中建文帝称“惠宗”,崇祯帝称“威宗”,弘光帝称“安宗”,隆武帝称“绍宗”,绍武帝称“文宗”,永历帝称“昭宗”。南明监国诸王均称“封爵+名”,即“某王某某”。

一、福王嗣位之争与东林党人对明代皇位继承顺序制度的破坏。

虽然西周就建立了以“嫡长子继承”为核心的宗法继承制,但这一制度在汉、唐、宋代大多被废长立幼或者是收养继子所破坏。明太祖将这一制度以及由这一制度衍生的嫡长孙继承、兄终弟及制度写入明朝的开国文献中,具有法律意义。因此有明一代,这一制度自始至终被有效遵循。

应当指出,由于正宫皇后不育或者嫡长子夭折等意外的发生,除仁宗、宣宗、武宗外,由皇太子位登极的宪宗、孝宗、神宗、光宗都只是“最长子”而非“嫡长子”,因此明朝的皇位继承制度核心可以表述为“最长子继承制”。如皇太子夭亡或皇帝无子,则依次由皇孙、其他皇子、皇弟继承皇位。纵观明朝其他诸帝,穆宗和熹宗是“最长子”,但未被正式册封为皇太子(穆宗时为裕王,熹宗连亲王都不是),惠宗是皇太孙(但不是兴宗的嫡长子,只是“最长子”),世宗是武宗堂弟,威宗是熹宗之弟。只有叛乱篡位的成祖和的临危被推举为皇帝的代宗不在这一继承制度的覆盖之内。其中最为典型的是武宗死后无子无弟,其时宪宗诸子中,益王祐槟、衡王祐楎、寿王祐楮、泾王祐橓、汝王祐梈、泾王祐橓、荣王祐枢均在世,但因均为武宗叔父而未予考虑。首辅杨廷和等主持“定策”,迎立尚在守孝未及继承王位的兴王世子厚熜入继大统,就是因为综合血缘关系和年龄、辈分因素,其在武宗诸从弟中“伦序”最为优先。与近现代历史相比较,可以说明朝的皇位继承制度与今天英国、日本的制度很相似,是一种“伦序继承制”,如果不发生靖难或者土木堡之变时皇太子幼小这样的危局,皇位的继承完全可以依照血缘、年龄、辈分三大因素来确定一种明确的“继位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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