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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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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穆之的老婆姓江,是江嗣的姑娘,老刘家一贫如洗,可老丈人家却是豪门,刘穆之好吃懒做,在家里吃不到好东西,就到大舅子家去蹭饭,一顿两顿也就罢了,可老刘老是去蹭,就慢慢不耐烦起来。为了美味,一开始老刘对东道主对他的态度也没太在意,时间长了这个态度就越来越恶劣,就差扇他耳光了。倒不是舍不得那点饭,关键是老刘穷酸,来江大舅子家吃饭的人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看到老刘如饿牢里面放出来的那个吃相,宾客们难免不传小话,于是大舅子就不干了,说轻了不行,就说重的,响鼓也要重锤不是?

《南史》说:老刘为了美味,“多见辱,不以为耻”。

江大嫂很“明识”,大家闺秀嘛,老公为了吃如此不要脸,这种自杀式攻击饭桌的行径令她大丢其脸,是可忍孰不可忍,于是在家大发雌威,实行杖责制度,约法一章,以后不准到大舅家丢人现眼。

杖责归杖责,可美味的力量是无穷的,每当嘴里的唾液不断地涌向老刘的意识,占据了他的脑海的时候,杖责就成了享受山珍海味的一个小小的代价。世界上不是任何禁令都能行得通的,如果是这样,天下就没有罪犯了,为了美味挨爱妻的杖责,是完全值得的。

基于这样的背景,“消食槟榔”的故事精彩出笼。

这天,老刘在街上溜达,听人说大舅家正在举办宴会,而且派人来他家传令,不准老刘去凑热闹。可怜老刘的唾液又往上涌,这神奇的液体携带着翻江倒海的甘味统治了他的思想,即使地球毁灭,也比不上它的价值。人类的价值观就是这样的,原子丨弹丨厉害吧?如果你在夏夜被成群的蚊子叮咬,原子丨弹丨就一钱不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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